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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白昼边界小说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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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白昼边界

泠司

小说主角: 谢景迟 谢明耀 江行云 方如君 方棋 谢景 七文山 狄曼 秦总 秦念川

相关标签: 婚后 婚姻 近代现代 生子 ABO 1v1 HE 强制 攻受 腐女

最后更新:2023/9/19 0:00:00

最新章节:ABO白昼边界最新章节 第149章 2023-09-19

小说简介:冷淡年上攻和他的小朋友,养成秦深x谢景迟,AO一个看起来很冷淡的年上攻和他的小朋友,带一点养成假包办婚姻先婚后爱,真暗恋成真,攻比受大八岁虽然是AO但是不生子,真的不生,从正文到番外都不生,所有相关都【只是口嗨】攻受都有家庭问题,有一点狗血,后期有轻度强制情节,很轻,感情线中后期有点拧巴,…

内容摘要:ABO白昼边界作者:泠司文案:冷淡年上攻和他的小朋友,养成秦深x谢景迟,AO一个看起来很冷淡的年上攻和他的小朋友,带一点养成假包办婚姻先婚后爱,真暗恋成真,攻比受大八岁虽然是AO但是不生子,真的不生,从正文到番外都不生,所有相关都【只是口嗨】攻受都有家庭问题,有一点gǒu血,后期有轻度强制情节,很轻,感情线中后期有点拧巴,不是很nuè剧情线前期有点憋屈,后期坏人会受到惩罚1v1,HE*亲密接触发生在受成年后,攻对受没有lt想法微博@泠司iverse-我们跨过白昼的边界,走入无尽的夜sè之中第1章楔子三年前,七月二日,七文山谢氏公馆。为庆祝谢家大少爷谢煊的十八岁成人礼,谢明耀提前小半年广发请柬,力求本城有头有脸人物集体到场赏脸。傍晚时分,宴会厅内高朋满座、衣香鬓影,室内jiāo响乐队演奏舒缓雅致的乐曲,满室浮华声sè,今夕何朝流连忘返。晚宴前惯例的致辞环节由寿星谢煊进行,台下谢夫人方如君一袭蓝裙,保养得宜的脸庞上展露出矜持而得体的笑容,于演讲结束后第一时间为爱子献上掌声。截止到特助神sè匆匆地穿过人群,附在谢明耀身边小声耳语,所有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。助理汇报完毕,低眉顺目等待下一步指示,谢明耀目光有意无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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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白昼边界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略搜索了一下,好像全文都没有说兽晶的价格,神奇。。。要对付二阶妖兽的任务报酬是5000金币,那些丹药比三阶兽晶价格高,主角占十份一怎么会穷?前身回家的过程虽然文中没有说明,但估计已昏迷,兽晶如果丢失了奇怪吗,队友听到后似乎要吃了主角。而且他们好像没有拿钱出来医治主角。这样的人还和他们一起?如此垃圾书能看下去只有小白和脑残。
匿名书友
相当不错
匿名书友
搞个按格子数算的空间,这可是非常矛盾的东西。主角是一根筋的脑残性格,居然练鬼步练到昏迷。交出来的丹药是不是全部好像没有说明,但交给队长的丹药中也有主角的一份吧,好像居然没分。总说主角穷,怎么不卖一两颗丹药?武力低出去危险,而且和队友一起出去又会暴露秘密,本来就应该以有伤为理由不去队伍的活动,居然脑抽风去了。后面又找个傻B理由来离开队伍。可见主角智商水平多么低。
匿名书友
烂。
匿名书友
元末明初造反,穿成红巾军,走改良皇帝路线,平等思想,皇帝制度,发展商业、工业。对小白中白完全看不出合理性问题,积极种田,推进改革,高积粮缓称王路线,后期凭大势平推,妥妥仙草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下面是吐槽不影响评价:对老白来说合理性就成问题了,没有宪法承认,没有普遍选举,皇帝喊出的平等也是独裁下强制推进的平等,皇帝死后根本延续不下去。发展工商业对国家的契约精神有严格要求,而小说根本没推进这一点,只是皇帝个人信誉保障,单单只是进行各种金融改革来发展。小说里制度建设就是渣,明显都是封建王朝的东西。最后临近结尾加个上下两院,就好像羊吃草叶子都吃光了,吃到草根发现咬到的不是草是肉,真是见鬼了!
匿名书友
中规中矩的元穿争霸文,没有特别的黑点,也没有特别的亮点。感觉酒徒大大的蓝条在《家园》中用脱了,之后一直没恢复过来,还有逐渐走低的趋势;这本书,直观感受是廉颇尚能饭,顷之三遗矢。主角有些造作,隔三差五脑子抽风,给自己来一场自我批判道德审核,钻着牛角尖往死里逼自己,不吐几口血不算完。若是十年前小白大概会觉得哎呀逼格好高,奈何现在都是老司机,一看就知道作者又假借主角之口强贩价值观。讲故事就讲故事,放私货也正常,可否不要像传销那么明显?况且这经年老馅也确实有点馊味了,硌牙、硌牙。故事本身可以看,比大多数小白穿越文强了至少一筹,人物群像剧情分支史料考据政坛生态方面都很用心,惜乎没有惊才绝艳的点睛之笔。
匿名书友
很失望,这本书的主角是酒徒笔下最没人格魅力的主角了,看得我想拍死他。而且本身套路也没什么出彩的,政治制度更是一塌糊涂。另外提个建议,不会写女人就别写,每次他老婆们出场都恶心的我不行。
匿名书友
酒徒的文永远是这个调调,从来没进步,可惜了,当初看指南录还觉得挺好呢。连元末漕运以海运为主都不知道的人就敢写元末文,还徐州卡运河,运河在元末基本就是小鱼两三只在里面游知道不?类似的考据都是这样一知半解就敢靠脑补来写。
匿名书友
酒徒的主角都不是人,都是圣人。笔下一个个现代宅男穿越到古代,个个都不爱财,不好色,道德水平比孔孟还高,看吐了
匿名书友
重九的行径——造玻璃水泥、推广火器;其余人等智力偏低……泯然众人矣
匿名书友
酒徒是要放弃自己的理想主义,改为热血向。很多作者都喜欢给自己挖的一个坑,就是猪脚子啊穿越前完全是不了解历史的工科宅男,仅有的历史知识仅来自演义和武侠小说,但为啥穿越的时间越长,记忆起的历史事件越多呢。酒徒的猪脚一如既往地有着太过仁厚的特点。目前还能看得下去。
匿名书友
看到第六章就弃了,一直就是主角在瞎发脾气,难不成这就叫热血?冒充堂主这种事只要智商合格就知道是为求生被迫的,最多是为了浑水摸点鱼,不想当悄悄走了就是,没完没了的在那儿对几个小人物又打又骂的,还一门心思想去给造反头头解释,充分表现出主角的弱智低情和欺软怕硬。另外,开篇就说主角是理工技术宅,为后面的科技树做铺垫,但作者有没有想过一个理工技术宅怎么可能累死在玩游戏上。
匿名书友
更老白化,商业化了,但是好看。
匿名书友
文笔+情节+立意。
匿名书友
文青要人命啊,而且发病起来就不断,除此还能看
匿名书友
酒徒是找工作室了吧
匿名书友
话说真觉得酒徒有点文青啊
匿名书友
这本书比起前面差距有点大啊!!!
匿名书友
刷,朱重九的两只眼睛,瞬间射出了两道寒光。
他虽然已经很长时间沒有拎着杀猪刀砍人了,但上百条性命积累起來的杀气,也不是冯国用一介书生所能承受得起的,顿时,后者吓得“蹬蹬蹬”接连捣退数步,直到脊背碰上了柱子,才勉强沒有一跤摔倒。
匿名书友
裹脚布,又丑又长